关于处理邓某扬诊治及死亡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3日浏览量:0来源:品牌宣传科作者:林文雄
 

关于处理邓某扬诊治及死亡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社会各界人士: 

你们好!近日我院发生了一起患儿邓某扬诊治死亡事件,现在一些网站、微信平台朋友圈里发出的帖子传得沸沸扬扬,但这些帖子报道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甚至一些表述违背了医学规律,对我院及医务人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当然,我们对患者家属痛失亲人深表同情,恳请患者家属节哀,逝者已矣 ,生者当如斯!同时,为让真相还原于阳光之下,以事实说话,避免引起社会及各界人士的误解,现对患儿邓某扬的诊治情况及我院对该死亡事件处理过程客观介绍如下。      

具体诊治情况

邓某扬,,3+岁,因呕吐半天,约4-5次,于20159301433分来我院急诊科就诊。体格检查为腹平软、脐周压痛、肠鸣音活跃,初步诊断为中毒或肠胃炎。再进行呕吐查因的辅助检查,包括静脉血常规、凝血四项、血生化、胆碱酯酶、C反应蛋白项目。考虑辅助检查从抽血到检查结果出来时间较长,基于患儿呕吐多次的实际病情,为避免患儿的病情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医生及时在辅助检查结果出来之前给予患儿对症处理,给予西米替丁(第一瓶,已滴完)、小儿电解质(第二瓶,点滴中)、五水头孢唑啉(病情变化后尚未使用),并让患儿在急诊留观室密切观察。       患儿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向家属解释说明病情,考虑急性肠胃炎可能性大,常见于食用不洁食物后。但患儿病情变化迅速,1630分钟时突发抽搐,立即被送入急诊抢救室抢救。体格检查:昏迷状态,双瞳孔等大、直径3mm、对光反射迟钝,叹息样呼吸,听诊无心音。医生对患儿快速实施气管插管、胸外按压、电击除颤等抢救措施,并给予肾上腺素、碳酸氢钠等药物抢救治疗,但患儿一直没有恢复心跳。经过医生坚持4个多小时的积极抢救仍然无效,患儿于2015930 2222分被宣告临床死亡。             

关于患者家属质疑患儿在病情发生变化时为何没有更换小儿电解质药水的问题,我们医学解释是:100ml小儿电解质针的成份含有葡萄糖3.75g与***化钠0.225g,葡萄糖是人体主要的热量来源之一;钠和***是机体内重要的电解质,主要存在于细胞外液,对维持人体正常的血液和细胞外液的容量和渗透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小儿电解质的药物成份不可能出现严重的副反用,所以在抢救患儿时没有必要将小儿电解质换下,而且对抢救过程还有一定帮助。                        

死亡事件处理过程              

当晚,区卫生计生局接到邓某扬死亡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医调委、我院相关负责人积极介入处理,患儿死亡后,在医调委和公安干警的见证下封存了死者就诊时已输注完的输液袋(西咪替丁针)、未输注完的药液(小儿电解质针)和未输注的药液(五水头孢唑啉针),同时封存了死者当天的检查结果,死者门诊病历由我院复印一份后,家属自行取走病历原件。晚上11点左右患儿家属同意尸体解剖,签字为证,随后尸体移送至殡仪馆。        2015年10月19点左右死者家属一行6人到我院急诊科吵闹,930左右区卫生计生局再次组织医调委、我院相关领导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协调。我院向死者家属说明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并建议尽快进行尸体解剖。但死者家属希望私了,提出相当苛刻的赔付金额和条件,并希望我院在当天下午回复,第一次调解未果。       

101下午3点在区卫生计生局的组织下,全区医疗机构的儿科专家及我院医务科及护理部、急诊科相关医生护士参与该死亡病例讨论。讨论结果认为:患儿病情突然,发展凶猛,大部分专家倾向性诊断为暴发性心肌炎、脑干脑炎,但鉴于患儿发病急,无法完善相关检查,建议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原因。       

101下午5点区卫生计生局再次组织相关人员与死者家属沟通,详细解释对病案的专家讨论结果,并告知家属,根据相关规定,超过一万元的纠纷赔偿,需通过法院或医调委或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司法或医学鉴定后以责任定夺。患方家属拒绝通过上述途径解决问题,开始提出各种质疑,各种辱骂,强烈要求我院出具一份死者就诊的经过,并要求按照患者家属的口径书写。经过医患双方艰难的协商,最后在区卫生计生局和医调委的协调下,我院根据病历资料整理出一份诊疗经过,晚上7点左右患方答应次日到区局申请尸体解剖后离开。      

102下午415分左右死者家属组织人员在我院急诊科门口拉横幅,喊口号,并组织人员哭闹,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经报警处理后,公安干警控制了现场闹事人员,区卫生计生局也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稳定家属情绪。经区卫生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医调委和我院等相关人员2个多小时的积极耐心沟通和协商,死者家属同意由我院103日上午11点前出具一份详细的诊疗经过材料,并约定103日上午11点再次面对面沟通协调。死者家属于下午14:00点左右离开。       

下一步,我院相关人员将全力配合区卫生计生局和医调委,与死者家属积极沟通,在充分理解死者家属悲痛心情的基础上,引导家属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比如通过医调委调解、法院起诉或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鉴定等进行合法的维权,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全力维护好我院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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