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中央空调、净化空调、分体空调维修保养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中央空调、净化空调、分体空调维修保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采购内容 | 采购范围 | 选定供应商 (代理机构)数量 |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 三水区新城医院中央空调、净化空调、分体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 1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6.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总务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6号医技行政楼6楼)进行报名登记或通过邮箱报名(278828836@qq.com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准备好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虚假响应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理。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6号医技行政楼6楼总务科。
六、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和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总务科,电话:0757-87813295(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遴选方案(报名登记后领取)。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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