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安装(第三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8日浏览量:0来源:不详作者:未知

1. 遴选内容

 

遴选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遴选代理机构数量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资格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安装(第三十一批)

806.925万元

1

备注说明:已选定的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如服务质量不符合院方要求的,院方有权终止合作,顺延选择第二名次代理机构,或另行选定其他代理机构。

 

2. 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2.1. 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代理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 代理机构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代理机构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4. 信用记录: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5. 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2.6. 代理机构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2.7. 代理机构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注册登记,提供注册登记网页截图。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公告时间及要求:

3.1.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6号5号楼医学装备科)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准备好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虚假响应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理。

5.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5.2.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6号5号楼医学装备科。

6. 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和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医学装备科,电话:0757-87813247(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附件:

遴选方案(本网页下方可下载)。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2025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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