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查公告-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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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监测及证后管理
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监测及证后管理
2. 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3. 项目预算:16万元
4. 服务期限:2年
5. 项目内容: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等法律法规及佛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医院排污许可证开展证后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 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对医院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开展定期监测,并出具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
②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按时填报自行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等。确保数据录入准确率、完成率100%。
① 配合主管部门数据校验和核查工作。
② 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间节点,编制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并提交。
③ 指导采购方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④ 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行监测数据等。
⑤ 监测数据出现超标或异常情况时,供应商须在48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方,并主动配合原因排查、整改建议、资料佐证等工作,保障院区环保合规无风险。采购人整改后,供应商应免费进行复检,直至结果达标。
一、报价文件
1. 报价文件需整理成册,加盖供应商业务章或公章。
2. 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16万元,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包括但不止于以下内容: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工作服、培训、通信、交通、离职及其他经济补偿等人员成本费用,服务期间所投入设备、耗材的维修、耗损等设备费用,及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合理利润等。
3. 供应商资质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
② 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1. 调查会议情况说明
本次调查会议,仅限于我院对排污许可证证后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的市场情况的了解,不作为采购会议,不产生会议结果,不确定供应商。
2. 本次市场调查会公告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3.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
4.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时间期限内,报价文件盖章后提交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总务科,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278828836@qq.com。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757-87813295。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2026年7月6日
